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圣经 申命记

祭司当得的份

1 “祭司利未人和利未全支派,必在以色列中无份无业,他们所吃用的,就是献给耶和华的火祭和一切所捐的。

2 他们在弟兄中必没有产业,耶和华是他们的产业,正如耶和华所应许他们的。

3 祭司从百姓所当得的份乃是这样:凡献牛或羊为祭的,要把前腿和两腮并脾胃给祭司。

4 初收的五谷、新酒和油,并初剪的羊毛,也要给他。

5 因为耶和华你的 上帝,从你各支派中将他拣选出来,使他和他子孙永远奉耶和华的名侍立侍奉。

6 “利未人,无论寄居在以色列中的哪一座城,若从那里出来,一心愿意到耶和华所选择的地方,

7 就要奉耶和华他 上帝的名侍奉,像他众弟兄利未人侍立在耶和华面前侍奉一样。

8 除了他卖祖父产业所得的以外,还要得一份祭物与他们同吃。”

不可随从异邦的恶俗

9 “你到了耶和华你 上帝所赐之地,那些国民所行可憎恶的事,你不可学着行。

10 你们中间不可有人使儿女经火,也不可有占卜的、观兆的、用法术的、行邪术的、

11 用迷术的、交鬼的、行巫术的、过阴的。

12 凡行这些事的,都为耶和华所憎恶,因那些国民行这可憎恶的事,所以耶和华你的 上帝将他们从你面前赶出。

13 你要在耶和华你的 上帝面前作完全人。”

应许兴起先知

14 “因你所要赶出的那些国民,都听信观兆的和占卜的;至于你,耶和华你的 上帝从来不许你这样行。

15 耶和华你的 上帝要从你们弟兄中间给你兴起一位先知像我,你们要听从他。

16 正如你在何烈山大会的日子求耶和华你 上帝一切的话,说:‘求你不再叫我听见耶和华我 上帝的声音,也不再叫我看见这大火,免得我死亡。’

17 耶和华就对我说:‘他们所说的是。

18 我必在他们弟兄中间,给他们兴起一位先知像你。我要将当说的话传给他;他要将我一切所吩咐的都传给他们。

19 谁不听他奉我名所说的话,我必讨谁的罪。

20 若有先知擅敢托我的名说我所未曾吩咐他说的话,或是奉别上帝的名说话,那先知就必治死。’

21 你心里若说:‘耶和华所未曾吩咐的话,我们怎能知道呢?’

22 先知托耶和华的名说话,所说的若不成就,也无效验,这就是耶和华所未曾吩咐的,是那先知擅自说的,你不要怕他。”